《刑法》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第四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在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不归还包括了行为人拒绝归还和无力偿还。 《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新增的第八条中提到,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1、信用卡的账单日到还款日之前的时间,如果持卡人将欠款还清了,那么还款就属于正常的还款。而还款日的当天将欠款还清了,属于免息还款期限的最后一天,这一天还款也属于正常还款
逾期的信用卡对持卡人的孩子没有直接影响,因为信用卡不是用孩子的身份证注册。所以逾期的信用卡只会对持卡人个人造成严重影响。但是如果持卡人逾期严重到被银行起诉后,仍然
冒用他人信用卡属于信用卡诈骗,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的表现形式: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是信用卡诈骗罪的重要表现形式。行为人必须有使用伪造的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