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北京人,年前的时候我骑着共享单车在国道边行驶,一辆机动车突然靠边,撞翻我的共享单车,我跌倒在地,导致我腿部骨折,报交通警察后,警察经过查实,认定该机动车负担全部责任,我在某二级甲等医院医治16天,用了诊疗费等费用36652元。了解到该机动车在阳光保险有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第三者商业险,现在有关赔偿问题,无法协商解决,我想着用法律解决,律师我问一下,我应该以谁为被告提起诉讼?谢谢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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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你好呀律师,我最近在自学法律看到了一个案件,想请教一下李某因涉嫌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被关在北京市昌平区看守所,他是某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在对市场进行检查期间,为完成
信用卡刑事诉讼判几年要看具体涉嫌的是什么罪。如果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我国《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0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