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开发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租赁活动的,房屋租赁双方或者接受书面委托的另一方应当自房屋租赁(转租)合同签订或者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各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站(下称流管站)提出登记备案申请。如果租赁双方不主动登记备案的,可以给其签发《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通知书》(附件1),催其办理登记备案。当事人办理登记备案时需填写《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转租)合同; (二)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三)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四)委托他人代为出租房屋的,提供书面的授权委托书;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五)公有房屋转租的,提供公有房屋租赁合同、转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的书面协议;其他房屋转租的,提供原《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六)出租人委托代理人的,提供出租人的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七)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同时,必须要求出租人签订《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综合责任书》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对于普通住宅,税费普遍较低。 普通住宅主要指的是单套建筑面积小于144平方米的住宅,大于或等于144平方米的则被认定为非普通住宅。无论是契税、个人所得税,还是营业税,非普通住
一、房产证通常是开发商办理,你可以去找开发商代办,因为有些资料还要开发商提供,比如:测绘图纸、确权证明书、交易监证书、交易监证书明细表、开发商的公司营业执照复件等资料
一般来说,房东不办理房产证的情况有如下几种: 1、根据政策规定无法办理的,比如违章建筑、农居房等。 2、产权有争议的或无法明确产权人的。 3、未到办理时间的,如新建商品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