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剩余财产应当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依据清算报告主张自己应得的财产,应予以支持。 《公司法》第185条第(六)项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的职权包括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所以负责分配公司剩余财产的主体是清算组。 清算组是公司解散后的公司财产的托管人,如果其没有正当的理由拒绝分配清算后的财产给公司的股东,则对该股东构成侵权,且清算组成员对该股东承担连带侵权责任。故如果清算组存在,受侵害的股东应以原清算组为被告;如果清算组已解散,受侵害的股东应以原清算组成员为被告。如果清算组成员较多,根据公司案件以及侵权案件的特点,可以清算组成员的职务或在清算组中的股东占有股份的比例来确定被告。如以在清算组中职务大者和在清算组中的大股东为被告,受侵害的股东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次确定被告。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由于一般情况下,我们在认定房产归谁时的依据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因此,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
国法律规定婚姻从登记之日产生效力,如果双方已经登记结婚,即使没有举行仪式,在此期间购房,如果是一方出资,还是办理夫妻财产约定的公证才是出资方个人的财产。 如果父母出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具体分为七类: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劳动报酬,如工资、奖金、津贴、福利; 2.用劳动报酬添置的财产; 3.从事生产、经营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