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一般不予赔偿。依据《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驾驶人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身损害的,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同时,保险公司有权向被保险人追偿。”保险公司只是垫付,最终还是由醉驾人承担。但是《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现在还没有施行,仅处于征求意见阶段。所以,赔偿的可能性不大。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1条的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
车险到期最多可以推迟三个月买。未购买车险上路发生的交通事故,赔偿费用由车主全部承担,而是未购买交强险上路被查到会被扣留机动车且处以一定的罚款。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特征是强制性、广覆盖性以及公益性。在我国的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案件处理中,被保险人在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后,保险机构在对被保险人的事故的损害,是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