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根据上述规定,复议机关在收到当事人复议申请后,应当及时予以审查,并根据具体情况分别作出予以受理、不予受理或告知申请人向有权机关提出的决定、通知或告知等。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行政复议结果变更可能是因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但是明显不当或者适用依据错误的; (二)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但是经行政复议机关审理查明事实清楚,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
第一,和解是行政相对人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自行和解;调解是行政复议机关主持下,对行政相对人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之间发生的争议进行有关协调。 第二,适用范围上: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