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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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旧规定过渡期的安排,按照证监会统计口径一共是8家公司已经通过股东大会批准,根据圈子观察小伙伴们比较关心的鼎泰新材(顺丰快递借壳标的)等项目已经通过股东大会批准,且已
是否构成重大重组要看是重组兴飞前还是兴飞后,按照重组兴飞前,中科就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若是按照重组兴飞后的,要利润和营业额两者之一达到50%才行,若是后者则东方去年的利润需到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