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相关工伤的法律法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因工伤工资按照多少发放,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一般工伤赔偿的话是按照工伤评定后的等级进行赔偿的,主要的工伤赔偿项目如下文。供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
《工伤保险条例》没有明确规定停工留薪期限的长短,通常认为应结合工伤职工的伤情以及医院出具的意见来确定,一般不会超过12个月。《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二款规定,工伤职工
1、患病六个月以内的(疾病休假工资): ①连续工龄不满二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60%; ②连续工龄满两年不满四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70%; ③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