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教不算犯罪但是有案底,劳动教养只是一种行政处罚。 劳动教养就是劳动、教育和培养,简称劳教。劳动教养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从前苏联引进,是世界上中国大陆和朝鲜独有的制度。 劳动教养并非依据法律条例,从法律形式上亦非刑法规定的刑罚,而是依据国务院劳动教养相关法规的一种行政处罚,公安机关毋须经法庭审讯定罪,即可对嫌疑人投入劳教场所实行最高期限为四年的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思想教育等措施。 2013年11月15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 《司法部、国家档案局关于罪犯、劳教人员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第六条罪犯、劳教人员释放、解教、死亡和撤销劳动教养之后,其档案应进行整理,正副卷合并,每个人的档案组成一卷或数卷。其档案材料排列顺序如下: (一)罪犯(含少年犯)档案: 1、刑事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 2、入监登记表、健康检查表; 3、罪犯的历史、自传材料和本人重要的反省材料; 4、对罪犯改造表现的考核、奖惩材料,他人对罪犯的检举揭发并经过查证属实的材料,罪犯年终鉴定表,文化程度技术等级证明材料。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根据我国法律的最新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第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第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第三,生活不能
根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监外执行时间是可以抵刑期的,监外执行一天即相当于在监狱服刑一天。但是出现以下特殊情况,监外执行时间不能抵用刑期。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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