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问的劳动合同工作制怎么填这个问题可以看看以下内容工作制(工时制度)包括:标准工时制、综合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 标准工时制度就是指:工人每天工作的最长工时为8小时,周最长工时为40小时。 综合工时制度就是指:以一定的期限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比如:以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 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当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也就是说,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应当不能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无论劳动者平时工作时间数为多少,只要在一个综合工时计算周期内的总工作时间数不超过以标准工时制计算的应当工作的总时间数,即不视为加班。若超过,则超过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规定支付报酬,且延长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不定时工时制度是指:在一个计算周期内,总工作时间不超过总法定标准工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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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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