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受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的相关解释,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根据以上规定,受委托的行政机关不可以再委托其他行政机关执法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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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委托人:XXX,性别,XXXX年XX月XX日生,汉族,依法对原告XX向法庭提交的《借款合同》中的签名‘XX’是否为申请人本人书写进行鉴定。 事实与理由: 贵院受理的XX诉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一、【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 二、【辩护人
查扣时间行政处罚法扣留车辆属于行政强制,不属于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法》 第二十五条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