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在“三期”,即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劳动合同期限应当顺延至女职工“三期”届满后,用人单位才能终止劳动合同。否则,视为违法终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变动劳动者在“三期”内的岗位。带有惩罚性调岗,劳动者可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单位也要承担后果。《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了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四大类。其中,女职工在孕期、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作业场所空气中铅、汞、苯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从事抗癌药物、接触麻醉剂气体等的作业;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核事故与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还有高处作业、冷水作业、高温作业、低温作业、噪音作业、密闭空间作业以及需要经常弯腰、下蹲等高体力强度作业。 用人单位应该清楚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本单位是否存在相关的劳动岗位,是否有女职工从事相关工作,以免损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而被追究责任。女职工也应当了解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及时与用人单位协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1、以个人名义签劳动合同或者团队名义是可以和公司签订合同的,只要双方协商一致,最后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就可以产生法律效力。 2、但是要注意,以个人名义签订合同,你个人是需
第二条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第八条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