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复议法的制定依据的规定,行政复议法制定依据是根据宪法来制定的,在行政复议法的条款中就有体现。 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以规章为依据。 规章分为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分别是国务院部门制定和有规章制定权的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其效力低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高于规章以下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在本行政区有效。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我国的行政复议法第七条所列有关的规定是本身行政复议是只负责具体行政行为,不审依据是否正确,但是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依据的是第七条所说的规定的时候,就可以对行政复议
根据规定行政复议法的其它组织如下:复议和诉讼是两种解决争议的途径。二者的范围略有区别。能诉讼的基本都能复议,但是能复议的不一定能诉讼。因为有的复议是终局性的,比如复
(1)无形财产权。 (2)确认或授予必须经过知识产权法规制定和实施直接规定。 (3)双重性:既有某种人身权(如签名权)的性质,又包含财产权的内容。但商标权是一个例外,它只保护财产权,不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