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街外观好似商业用房,同时也是用于实际经营行为的房屋。例如饭店、超市、小宾馆等。国有土地上的沿街用房基本是正规的商服用地,不存在争议,产生争议的多在集体土地上。所以接下来我们就探讨下在集体土地上沿街用房,它的形态分为以下几种: 1、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当中标注的用途为住宅,实际用于生产经营用房。 2、客观现实自然形成;意思是本身不是沿街用房,房屋前面修路,房屋可做经营之用,这种时间推移自然形成的用房性质。 3、村乡镇统一规划的用房;例如乡、村统一规划此地为超市一条街、建材一条街。本身经过了乡、村的统一规划,但是没有取得相关部门的建筑以及土地审批手续。 4、自建宅基地;例如农家乐饭店、农家乐宾馆。 5、集体企业改制;之前是乡办、村办企业,被一次性买断的这种商铺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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