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抚养权可以,不必经法院就能解决。孩子已经六周岁了,法律规定六周岁的孩子他自己愿意跟谁就跟谁。大人不得拒绝法院也不能干涉。至于你当初给的一次性抚养费10万元。以孩子的名义完全可以要回来。男方他没有理由不给你。按理他不但要退回来这十万元。并且应当每月给孩子抚养费才对。这些事你们二人可以协商解决,不一定非上法院去,都是一个目的———为了孩子!。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有经济能力的子女,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维持生活的父母,都应予以赡养。 对不在一起生活的父母,应根据父母的实际生活需要和子女的负担能力,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赡养费用一般不低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