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材料准备 单位专管员为工伤职工申报伤残待遇时,须提供: (1)《湖南省省直管单位工伤保险伤残待遇审核支付申报汇总表》(温馨提示:单位负责人和专管员应签字、并加盖公章); (2)《工伤认定决定书》(温馨提示: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应复印清楚,特别是市州劳动局工伤认定专用章应清晰可见,空白处注明“与原件一致”签名后加盖公章); (3)《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温馨提示: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应复印清楚,特别是省直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公章应清晰可见,空白处注明“与原件一致”签名后加盖公章); (4)公民身份证(温馨提示:复印件应复印清楚,空白处应注明“用于申请伤残待遇”,本人签名后加盖单位公章); (5)劳动能力鉴定发票原件。 2、受理 上述材料符合有关政策,则当场受理,并填写《湖南省工伤保险待遇申报单》存根联及回执单,其中回执单给医院;如果不符合,当场告知原因,并退回所有申报资料; 3、初审; 4、复审; 5、处长核定; 6、业务监管处复核; 7、财务审计处审计; 8、局领导批准; 9、财务审计处支付。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领取工伤赔偿金需要的材料如下: 工伤认定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劳动能力结论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市职工工伤保险一次性待遇审批表2份 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医疗费用拨付审批表2份
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
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事故赔偿责任,当然应当包括承担工伤职工伤残鉴定的费用,初次伤残鉴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来承担,包括鉴定费、检查费、诊断费、鉴定人的差旅费等,用人单位为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