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刑事拘留转为行政拘留正当,则意味着,警察办理刑事案件中,一旦发现不对,即可转向治安处罚。这种衔接,有滥用职权而无需承担责任之虞。其次,面对转化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失去了申辩权、暂缓执行治安拘留期等权利,只能束手就擒。再次,违背“一事不再罚”。同一行为,已被刑事拘留过了,再被行政拘留,显然是双重处理。虽然刑事拘留,只是强制措施,但其限制人身自由与行政处罚是无异的,实质上仍是被两次处罚,颇为不公。可见,这个转换机制,纯粹是为权力设计的,漠视了权利,并不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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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规定: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
想咨询某个案件,我想请问律师盗窃超市相关的规定。要是我邻居小单因涉及偷盗罪于40多天前被刑事拘留。现在人还被关在北京市平谷区看守所。他没犯过事,只是贪小便宜,金额也很
我是云南人,我十分急一个事情,我母亲去年的时候离开家里去宁夏挣钱,2023年3月13日我们突然从村长手里拿到刑事拘留通知书,说他构成非法出售发票罪,关在看守所。据说他和几个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