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妇女节(3月8日)属于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妇女放假半天。其实“三八”妇女节非全体公民法定假期。人力社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从人性关怀的角度出发,各企事业单位因尽量让“半边天”放假半天,或者安排其他的活动。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1、安排劳动者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2、安排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
根据劳动部的规定,如果是标准工时制,按照下列标准计算。 日工资=劳动者月工资/21.5天 小时工资=日工资/8小时 加班工资 工作日加班=小时工资×加班小时×1.5 双休日加班=小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