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单位的规定,一般可以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伤认定后再补足。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按此规定,单位在你治疗期间按病假处理是不合适,但可能是单位考虑一旦工伤认定不下来,到时候再把你工资奖金扣回来麻烦,先这样处理了。我建议现在你就这样按单位意见办,待工伤认定下来时看单位补不补,如果不补,到时候再说道。必要时到劳动仲裁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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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期间,劳动者享受停工留薪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按照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
可以不请当地律师代理,请专业人士提供远程指导服务并写劳动仲裁申请书、证据清单等法律文书。并且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病假期间也要交金的。正确的是按照他正常上班时月工资的70%的100%~60%计算,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前面所说60%~100%是如下判断的. (一)连续工龄不满二年者,病假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