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和解协议没有得到履行时,有的执行员认为协议有效,裁定强制执行;有的当事人视和解协议为新的合同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该合同效力,五花八门的理论层出不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达成的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恢复执行,但和解协议已经履行的部分应当扣除。明确限定,作为不完全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异议人不能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但是,当其已明确表示不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又岂能强制执行和解协议?实际上,法律赋予了双方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的权利。任何一方明确表示不再履行和解协议,人民法院应当依当事人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1.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
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
刑事附带民事申诉状如何写的内容要包含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原告如为单位,应写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