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诉法第168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刑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3条、《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l条、第8条的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一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如本月1日至下一个月1日、本月最后1日至下一个月最后l日为一个月的审理期限,半月一律按15日计算审限,案件的审理期限应从立案次日起计算。如:6月1日为立案日,审理期限为:自6月2日起至7月1日止,至迟不超过7月16日。如:6月30日为立案日,审理期限为:自7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至迟不超过8月15日。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劳动者受伤,认定为工伤,并且鉴定为伤残等级的,其工伤期间的工资应当按照劳动者受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进行一定的赔偿。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
劳动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基数计算,但约定的基数不能低于对应的职位的工资标准。在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有工会的或者职工代表的,可以在集体劳动合同中约定病假
1、员工全月病假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病假工资的。 2、《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 3、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