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律师帮忙剖析一下,2023年3月29日1时许,我叔叔曹某酒后滋事,到通州某酒店朝曹某索要工资,这期间,我叔叔就因觉得曹某要动手,所以用凳子将曹某的脸部弄伤。经通州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鉴定,曹某损伤程度为重伤一级。2023年4月7日8时许,我叔叔被分局民警抓走,请问该想什么办法?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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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关于寻衅滋事达轻微伤怎么判的问题做一下解释: 1.寻衅滋事,情节一般,未造成人员受伤的,为管制刑;适用管制刑不足以体现刑罚价值的,为拘役刑。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
咨询一下有律师回答咨询吗?我是广西人,一年前,我父亲在延庆的桥下把好几吨废水排到地里,前天晚上被环境局执法人员把我父亲带走了,被关押在办案中心。家里人正在赔偿了很大一部
我有一个疑惑想要问询一下,我父亲4天前在通州从上家手里拿了六十多件二锅头之类的名酒,前后好几次出售给了小卖铺,大概其出售了85514,警方把父亲逮走了,羁押在执法办案中心。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