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瑕疵出资,需要履行补足责任;如果金额特别巨大,后果严重,则可能构成虚假出资罪。 具体分析如下: 一、瑕疵出资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 第13条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 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其他股东可以以自己名义、为公司利益,对瑕疵出资股东提起代表诉讼责任主体紧及于公司 时的出资股东自身,而不及于从瑕疵出资的原始股东继受股份的善意后手。 《公司法》 第31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 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第32条公司设立时其他股东的连带责任连带责任既包括瑕疵出资股东对公司的资本充 实责任,也包括瑕疵出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清偿责任 二、虚假出资罪 《刑法》 第159条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 或者未转移财产权,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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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注册公司不需要验资了。 按照新修订的《公司法》及相关条例,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转变为认缴登记制度,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无需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取验
区别在于: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注册资金可以用于
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大小和注册资本认缴年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就可以。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