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继承人或者其它利害关系人怀疑自书遗嘱的真实性,可以委托鉴定机构进行笔迹鉴定。 笔迹鉴定是根据人的书写技能习惯特征、在书写的字迹与绘画中的反映,来鉴别书写人的专门技术。主要任务是通过笔迹的同一认定检验,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同一人的笔迹,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某嫌疑人的笔迹。笔迹鉴定不仅能检验正常笔迹,还可以检验书写条件(包括书写姿势、书写工具、衬垫物等)变化笔迹、故意伪装笔迹(包括左手笔迹、尺划笔迹)、摹仿笔迹和绘画笔迹。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立遗嘱人:,男(女),年月日出生,地址:身份证号码:。 我是坐落在石家庄市房产一套的房屋所有权人(房屋所有权证号码为:)我年事已高,现于我头脑清醒之时,我自愿订立遗嘱如下: 在我去世之后
给出您如下方法,希望有帮助: 如果没有遗嘱的话,按照法定继承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 法定继承,第一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父母、我想应该不在了吧 还有被继承人的配偶,也就是你的父亲
1、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的遗嘱执行人;第2、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中所指定的人,患有重病、丧失行为能力,拒不接受指定等。而不能执行遗嘱的,应由全体法定继承人作为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