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啊律师,大概2年前我堂哥加入一家药品生产基地,负责销售,只是一名基层员工,他经常去各大医院转,遇到急需输血的病人家人,就介绍他们药品生产基地的血液,通过对外销售血液牟利。前不久被公安机关查获,原来他们药品生产基地根本没有取得卫生部门血液相关生产许可,公安机关以构成了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将他抓到公安局了,律师我问一下,基层员工可以定性为不是发挥主要作用的人吗?谢谢了
(注:以上咨询情节均为普及法律知识所虚构,如有违法违规、侵权、不实等内容请及时联系客服电话4006064626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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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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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你阐述的案件情节,基层员工可能定性为不是发挥主要作用的人,具体还需要对这个情节进行分析。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请问有律师值班吗?我是安徽人, ,我舅舅2017离开原籍地和几个好友去新疆办了一个塑料制品公司,他是负责人,为了多搞钱,他们从越南购进了一批塑料下脚料,并编造报关手续,运回我国。
我存在一个难题欲咨询,我叔叔在2019年8月至2020年2月期间,六次在北京市通州区暂住处容留足球协会的朋友共同吸食可卡因。两日后,我叔叔在销售冰毒时,被当场查获。后因涉嫌贩卖
想请问一个小纠纷,我是湖南人,我大哥重庆某小县城租了4间房子,在里面放置了51台赌博机,吸引同乡的朋友来玩,主要方式是押分后根据赌博机的开奖结果赔率输赢,据打听到他们那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