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当事人办理小额遗产继承公证,更好的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现将由协会业务指导委员会制订,并经协会常务理事会研究同意的《关于办理小额遗产继承公证适用简易程序的指导意见(试行)》印发给你,小额遗产继承指导意见请组织各公证机构认真学习,遵照执行。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各设区市协会及时汇总提交。 附件:1.《关于办理小额遗产继承公证适用简易程序的指导意见(试行)》 2.《关于办理小额遗产继承公证适用简易程序的指导意见(试行)》的说明 3.公证书 4.保证书 5.委托书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1、折价补偿方法。 一般是归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各继承人应继承的房屋遗产份额折价补偿。房屋作价标准可以由继承人自行协商确定,或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房评估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
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的财产有: ①夫妻共有财产属于死者配偶一方的财产以及家庭共有财产中属于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 ②人身权不可继承; ③抚恤金、生活补助费(这是国家或有关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