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分类明细多达45类。 商标分类明细主要有: 第一类用于工业、科学、摄影、农业、园艺、森林的化学品等; 第二类颜料,清漆,漆,防锈剂和木材防腐剂等; 第三类洗衣用漂白剂及其他物料、肥皂等; 第四类工业用油及油脂,润滑剂,吸收、喷洒和粘结灰尘用品等; 第五类药品、医用和兽医用制剂;医用卫生制剂等; 第四十二类科学技术服务和与之相关的研究与设计服务,工业分析与研究,计算机硬件与软件的设计与开发。 第四十三类提供食物和饮料服务,临时住宿。 第四十四类医疗服务,兽医服务,人或动物的卫生和美容服务,农业、园艺或林业服务。 第四十五类法律服务,由他人提供的为满足个人需要的私人和社会服务,为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的服务。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驰名商标由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法院在审理案件中才会作出认定,一般情况中不可以申请注册驰名商标。 根据《商标法》第十四条,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
关于申请商标的意义如下:1、便于消费者认牌购物,打造品牌效应; 2、提高产品的知名度,树立品牌形象; 3、商标注册人拥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防止假冒; 4、为申请驰名商标做准备; 5
(1)两者均是由多个生产经营者或服务提供者共同使用的商标。 (2)集体商标表明商品或服务来自同一组织;证明商标表明商品或服务的质量达到规定的特定品质。 (3)集体商标的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