渎职罪的犯罪主体如下: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4、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5、其他人员。 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公务活动的合法、公正、有效执行,从而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从而构成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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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方面渎职罪案例的量刑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只有符合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社会团体,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这些条件,才是单位犯罪的主体。 《刑法》第3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