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为: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职务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一百八十三条【职务侵占罪】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律师你好啊,我在手机弹出的消息中看到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想多知道一些关于这个的规定,假设李某作为某案子的侦查人员,因其与该案子人员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就打电话告知其
我是江西人,我远房亲戚是某金融公司经理,2020年,因为资金出了问题,为隐藏资金,同一个民企订一份虚假房屋转让合约。后申请破产。在破产的时候,他声明转让合约无效,这企业需腾退房
1、给付扶养费的条件有:是父母的亲生子女,子女未成年不能独立生活。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