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要股东是持股数量排前几位的股东,如:控股股东、大股东、主要持股股东。流通股股东是所持股份可以在二级市场自由买卖的股东,这个概念是相对于非流通股股东提出来的。 2、《公司法》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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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会计按大股东的安排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定性为不是作用力大的犯罪嫌疑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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