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意撤销权在赠与之后受到的限制如下: 1、赠与人撤销赠与必须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一部分,则赠与人仅能就未转移部分为撤销,对已经转移部分不得撤销。 2、赠与人可撤销的赠与必须不是具有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 3、赠与人撤销赠与,仅限于没有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为: 一、须以债务人所为的有害于债权人的行为作为撤销权的对象; 二、须以财产行为为撤销标的; 三、须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 四、对债务人以有偿方式处
1.合同的撤销权是指:是指撤销权人因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享有的以其单方意思表示撤销已成立的合同的权利。撤销权又称quo;否认权quo;。 2.破产财产的管理人对破产人在破产宣告前
赠与合同的生效并不以公证为要件。如果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要进行公证的,可以公证。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通常情况下并不享有撤销赠与的权利,所以一经公证该赠与合同即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