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主体 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主体是生产经营单位。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要求企业在安全生产保障方面应当执行的有关规定、应当履行的工作职责、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应当执行的行业标准、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安全保障义务是一种法律在综合考虑了在调整商业活动的秩序中设立这种义务的社会经济价值及道德需要后依据诚信及公平原则确立的法定义务。 具体是指经营者在经营场所对消费者、潜在的消费者或者其他进入服务场所的人之人身、财产安全依法承担的安全保障义务。其义务主体为服务场所的经营者,包括服务场所的所有者、管理者、承包经营者等对该场所负有法定安全保障义务或者具有事实上控制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兄姐对弟妹存在扶养义务的条件是: ①兄、姐有负担能力。 ②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 ③弟妹未成年。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
1、不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情节严重的涉嫌遗弃罪。 2、我国法律规定了父母对于未成年的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于父母有赡养义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
1,享有代位继承权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负担能力的,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2,享有代位继承权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没有负担能力,就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