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是附加刑。 2、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3、但是,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剥夺政治权利(depivaioofpoliicalighs)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它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我国刑法中
附加刑,指刑法规定,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其特点是既能独立适用,也能附加适用。附加刑包括: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四)驱逐出境。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四条
宣告缓刑的,原判附加刑仍必须执行,不可免除。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六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