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对方是精神病也可以判决离婚。因夫妻一方患精神病而起诉离婚的,如果确实属于久治不愈,一方坚决要求离婚,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可判决准予离婚。但要安排好患者的监护、生活、治疗等问题。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按照以下书写: 起诉状: 原告:__; 女; __年__月__日生; 身份证:__; 住址:__; 被告:__; 男; __年__月__日生; 身份证:__; 住址:__; 诉讼请求:__; 此致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 __年__月__日
不属于。我国法律以受胁迫和隐瞒重大疾病而结婚作为婚姻可撤销的原因。因此,精神病结婚不属于可撤销婚姻,当事人不能申请撤销。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
当精神病人监护人不履行监护的职责时,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变更监护人。 《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