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以下几个构成要件中判断是否构成滥用职权罪: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由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致使国家机关的某项具体工作遭到破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从而危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本罪侵犯的对象可以是公共财产或者公民的人身及其财产。 (二)客观要件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滥用职权,是指不法行使职务上的权限的行为,即就形式上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般职务权限的事项,以不当目的或者以不法方法,实施违反职务行为宗旨的活动。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和各级司法机关,因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中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滥用职权的行为会发生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1、滥用职权罪追诉期的起算日期是从犯罪之日起计算; 2、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3、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
(一)根据本条规定,成立滥用职权罪,首先必须有滥用职权的行为,如果行为人没有滥用职权,完全是在具体的职权范围内处理事项,则不能认定为滥用职权罪。 (二)本条关于滥用职权罪的规定属
“重大损失”是滥用职权罪成立的必要条件,利息应当作为滥用职权行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滥用职权行为造成损失的数额达到立案标准即构成犯罪,并以此时作为该罪追诉时效的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