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法律规定未约定保证期间时的两种情形: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6个月。 连带责任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
保证合同中没有约定保证责任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在被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期限内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有关保证的若干
按照现行规定:没有约定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约定不明,为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但是《民法典》生效后(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没有约定和约定不明,都是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