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如果男方在外借赌债确实未经妻子同意,并且这笔债也确实未用于共同生活,那么这笔债务由男方一人承担;如果妻子同意丈夫借债参赌,且这笔债及其盈利也用于家庭生活,那么妻子就应当对这笔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看情况。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所以这种情况不会抓妻子。但是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这种情况强制执行就有
可以。诉讼离婚本身就是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想离婚而产生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1、如果还未起诉或已经起诉,发现另一方已经在转移、变卖、毁损财产,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2、转移隐藏财产的行为,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责令其交出,并可以主张不分或少分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