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了解一个大案,老公是某私营单位副总经理。私营单位工作人员滕某因对私营单位投资经营有异议,向纪检部门写信讲述该私营单位某些问题。老公让私营单位的信件管理人得知滕某的信件就交给老公,因老公的行为造成滕某的信里讲述的事情很久才被纪检部门接触到。老公被举报后,分局民警将老公立案了。请问侵犯通信自由罪电子邮箱的电子邮件算吗?老公从来没有出过事,当下阶段能办取保吗?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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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我是甘肃人,我在学习法律过程中,看见以下讨论例子,咨询一下刑辩律师,构成了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具有立功情节能否免除处罚?讨论例子是这样的:李某是黑龙江某乡镇的邮件派送员,前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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