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我因为要改柴房,就邀请了几个朋友来帮忙,这个帮忙是不收费的,就是给几包红塔山香烟而已。当天改柴房干完后,几个朋友就一起乘坐王某的燃油三轮车回去,然而在回途中王某的燃油三轮车发生单方交通事故,致使其中的一个朋友右胫腓骨骨折。经交通警察定性王某负本次单方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现在伤者以我是被帮工人,将我和王某一起控告到人民法院,想请教一下,我是被帮忙人是不是有赔偿责任?非常感谢
律师解答
建议直接电话咨询我所,不收费帮忙干完后回途中发生损失,大约会被定性为不收费帮忙的一部分,从而判决你作为被帮忙人分担一定比例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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