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子在婚后加了另一方名字的,该房子就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均有权主张对该房的所有权。离婚时,该房产作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可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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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准备法院离婚,我们是2013年结婚的,婚姻关系存续期内我和我媳妇共同银行贷款买了2套房屋,还剩450万左右的银行贷款未还,上述房屋也有不小于两百万的增值,另外,对方婚姻
我诉讼离婚,婚姻关系存续期两方签订忠诚协议,写明这方婚后出轨自愿放弃婚前财产、房产遗产,全部归我,我拥有我配偶进入北京某国际酒店小视频,和我配偶的同组同事一块的,能不能证明
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家四季青地区拥有一户房儿,是爸妈的房产遗产,但是吧却被始终出租,自2017年陆续开始小女儿向外出租,房屋的租金大概523673,我们几个子女继承这房儿时能不能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