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应当分别情况予以确定:如果是在着手实行犯罪后中止犯罪,应从犯罪行为实施之日起计算追诉时效;如果在预备阶段中止犯罪,则应从犯罪中止成立之日起计算追诉时效。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四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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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我问一下,我在跟朋友的聊天中有问题有几个回答不一样,想请教一下,张某是是执行逮捕的管教人员,现在被羁押在北京市西城区看守所,涉嫌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你好啊,我家人在这些天被东城公安局带走了了,了解到触犯了强奸罪,我很着急,请问律师,我们应该采取什么措施?有可能属于犯罪未遂吗?能家属见面吗?
我是山东人,为了研究新的法律,前阵子正在学习扰乱公共秩序类犯罪方式,咨询一下律师,如果甲某去年的时候夜间和认识的人喝完酒后,因和认识的人打赌失败了,看见居委会门口悬挂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