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毒品的半成品是毒品。对已经制成毒品半成品或粗制品的,以犯罪既遂论,半成品也视为成品,一般不考虑纯度,只按查获的数量计算。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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