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除却基本的身份信息之外,离婚协议书一般应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特别是双方对达成离婚共识的意思表示、子女抚养的相关约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以及共同债权债务的处理等。 第二、关于子女的抚养权,除了约定抚养权归属以外,还应当呢对子女抚养费的标准、支付的方式以及探望权的行使进行约定。 第三、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明确注明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内容以及处分的方式。很多人习惯在离婚协议书当中做出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约定,实际上呢律师并不建议采取这种模糊化的处理方式。 第四、关于夫妻共同债权债务的约定,这个时候呢应当明确注明债权债务的内容以及具体的分割处分方式,而不应当仅仅模糊化的处理,为各自名下的债务,由各自承担。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1)后签订的协议优于先签订的协议。一般在民政局备案的那份离婚协议为最后签订的协议,因此,在民政局备案的协议应具有最强的效力,除非当事人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后另有约定。
1、与双方协商一致后,一方书写离婚协议书双方签字即可,不需要进行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
我想请教个法律问题,我2018年与我丈夫离婚,那时我丈夫把他个人的婚前房子弥补我,但是一直还未过户,近些时日这个房子竟被申请执行,离婚协议书里写明这个房子我夫人愿意要股权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