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的遗失或损毁怎么办 离婚证是婚姻登记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解除的法律文书。离婚证正本一式两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由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 对于离婚后离婚证遗失或损毁的补救问题,如果离婚证遗失或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 【相关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20030808] 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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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选择去当时办理离婚登记的民政局补办离婚证或者开具加盖查档专用章的婚姻状态证明。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情况属实的,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
您好呀,我这几天在研究刑法发现了一个案件,想请教一下,假设方某是某文物管理办公室的主任,日常是负责对文物的巡察工作,但在某景点被确定为保护单位后,没有设置明显标志牌说明,致
你好有刑事案件律师在吗?我是江西人,请问如若说因故意损毁文物罪被拘留,怎么处理?我可以为他委托律师么? (注:以上咨询情节均为普及法律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