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最多休158天,其中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增加产假60天。
法律依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 法律规定: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
产假最多休15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以及地方规定60天。 法律依据: 《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三条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 法律规定: 《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五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法登记结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