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啊律师,我打算法院离婚,案件情况大差不差是我们二位是2011年领的证,婚姻关系存续期内对方假意承诺他的登记前个人高级公寓添加我的名,但是到目前为止也没有添加我的名,我如果起诉这个离婚纠纷的话,能主张他的个人高级公寓有我的份额么?另外,半个月前有个债权人电话联系我表示主张我还钱10万,是对方婚姻关系存续期内借的,但是只含有对方一个人的签名,我对上面这个债务从头到尾不确定,我需要负担这个负担么?法院庭审我如何辩解?此情况会怎么判?这个离婚案子可以去顺义法院交起诉书么?
律师解答
民法典生效后,针对离婚纠纷分割财产部分与之前的规定大同小异,婚姻关系存续期内对方假意承诺他的登记前个人高级公寓添加您的名,但是到目前为止也没有添加您的名,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相关规定,这个高级公寓还是对方的个人财产,这个赠与没有生效,建议您委托专业的婚姻律师介入。
律师解答
离婚纠纷一般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债务也平均分,但是上面债务您从头到尾不确定,既未签名也未追认,您无需承担法律责任,建议您委托专业的婚姻律师介入。律师解答
您好,可以详细说明案件情况律师解答
你好,我们沟通下具体情况律师解答
您好,具体情况可以咱们电话沟通解决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诉讼离婚费用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1、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
自诉人(写明基本情况): 被告人(写明基本情况): 案由:重婚罪 诉讼请求:被告人犯重婚罪,请求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之规定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事实与理由: 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