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有制作和保存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监事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会计账薄的法定义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公司依法履行文件置备义务是股东知情权得以实现的前提。如果公司不履行文件置备义务,将会导致股东无法查阅、复制相关文件,剥夺股东的知情权,并有可能给股东带来损失。根据法律规定,公司除非能证明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才可以对抗股东的知情权。 因此,资料遗失或不完整,文件不存在,不是拒绝公司股东行使知情权的合理理由。 风险提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未依法履行职责,导致公司未依法制作或者保存公司的文件材料,给股东造成损失,股东有权依法请求负有相应责任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董事、高管对股东无法查询公司相关文件、资料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
(1)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4)股东请求而被司法解散,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
如果公司转让已完成所有相应手续的变更,以后新发生的法律问题和原法人代表无关,不会有什么影响。公司是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以其全部的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