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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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弃、逃逸动物的致害责任是指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后果需承担责任。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条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
我是山东人,我们兄弟姐妹几个人继承了父亲的一套宅子,宅子是按份共有的产权。父母是六个月前先后离世的,现在几家人商量想处理掉,但有一家坚决不愿意。我爱我家说想处理的话到
我想请教一下,我家房屋拆迁补偿析产,多分了两套房,当下我们几个继承人已经分割了,说的是妈妈获得一户一居房,但是这个一户一居房还未下不动产权证本,当下妈妈想要立自书遗嘱,只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