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用补偿款不是承包收益,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不再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所以土地征用补偿费也不是其个人遗产。家庭联产承包的土地征用补偿款不属于收益范畴,当然也就不属于继承财产范围。 农民个人承包所得的承包收益属于农民个人合法财产,在公民死亡时列入遗产范围并发生继承。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儿媳是否可以继承公婆的遗产,需要区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1、如果是法定继承,只要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尤其是无论其是否再婚,都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的
我有一个情况想要咨询一下,我赡养了一位老人,老人2020年死了的,生前留下了个自书遗嘱,说把大屯地区的一套房归我,北京市求是公证处没有办理,老人是未婚,在受理法院咨询说没被告,我
你好呀,我爷爷离世了,我爷爷活着时立了一个公证处盖章的遗嘱,把房归我,但是叔叔在加拿大回不来,开庭的时叔叔此外要求分割其他房产遗产,但是我想要赶紧出法院判决,我应该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