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支出的,给父母的钱,应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但是为了履行赡养父母义务而支付的费用,属于双方正常的生活开支,不需要经过对方的同意。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
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分割。一般会平均分割。若是无法协议分割,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但是一方因有法定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
一般情况下婚内不可以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但是如果有以下两种情况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